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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法院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擦亮营商环境“金字牌”
  发布时间:2022-09-30 11:12:55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营商环境优,企业发展好”。巨鹿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的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打好司法服务“组合拳”。

一是坚守政治高度,指导营商环境建设。法院作为合同执行、办理破产等事项的牵头单位,坚持政府主导、法院主责的原则,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工作开展。近期,该院拟制《关于近一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并下发给各审判执行团队,要求各庭室将得分经验和失分原因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半年工作目标,交主办人员汇总。同时,主办人员对照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法院得分情况表,对每一个考核事项在全院进行数据摸底,找出与其他基层院的差距,为该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指引。

二是聚焦纠纷调处,提高合同执行效果。尤其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债务偿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该院加大调解力度,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院办理的某某公司诉某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300余万元,能够在30天内以调解方式结案,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快速拿到工程款,以解燃眉之急,避免了走工程量鉴定等耗时耗钱的诉讼流程,另一方面对发包方的保全措施尽快解除,纾解资金困境,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秉持公正裁判,护航中小企业发展。自疫情爆发后,一些中小企业发展步履维艰。该院受理的县某局起诉某公司索要15万元借款案,经该院审理查明,该15万元并非借款而是政府为扶持电商企业发展而拨付的扶持资金,据此驳回了县某局的诉请。该案的公正处理一定程度上为有志于在本辖区发展电商企业的公司吃下定心丸,促进区域电商企业良性循环。

四是主动上门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该院定期组织干警到企业走访,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注意的法律事项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对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截至目前为企业在疫情期间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提出了40余条建议。


 
责任编辑:吕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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