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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法院:调解“骨头案” 村民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7-10-30 12:51:10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院调解了西冯寨村多年的纠纷,一面锦旗根本无法表达村民的感激之情”。10月30日上午,巨鹿县观寨乡乡长薄澜和西冯寨村五名村民代表把一面写着“数年纠纷已审清,公平正义好清官”的锦旗交到巨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长在手中。 据了解,2002年西冯寨村潘某国等14户村民将18.48亩土地租赁给潘某军,2011年11月潘某军转租给郭某,郭某在该幅土地上成立了养殖公司。后潘某国等14户村民因租赁费支付问题与郭某、养殖公司发生纠纷,经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便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潘某国等14户村民不服,提出上诉,今年3月15日,邢台中院将本案发回巨鹿法院重新审理,因本案诉讼当事人较多,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巨鹿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丽莉收到卷宗后,对本案高度重视,和主管院领导杨沛珍经过仔细研判,找出双方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做了积极耐心的说服工作,终于在9月29日,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达成调解协议,于是,在张丽莉庭长几番婉拒后,观寨乡政府、西冯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仍送来锦旗表达谢意。这是该院加大集体诉讼案件调解力度、力争在法律途径中化解社会矛盾的典型事迹,也是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始终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成同人民群众“连心桥”的最好体现。调解书中将租赁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一直明确到2027年底,并将2028年以后双方续租时需协商的事宜指明了方向,各方当事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河北省巨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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